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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4年 “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” 立项结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12-18 浏览量: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(教高函〔2019〕13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35号)和《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高办函〔2024〕2号)文件精神,我校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,经过学生申报、学院初审、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环节,我校2024年“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”立项工作已完成。现将立项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结果

2024年立项项目共计207项,其中国家级项目40项(包含推荐重点支持领域项目1项)、省级项目60项、校级项目107项。(名单见附件)

二、项目实施时间

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为1年。

三、项目要求

1、各学院要严格按照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〈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赣科大发(〔2022〕53号)和《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的补充通知》的要求,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、监督和检查,为项目团队提供场地、设备方面的支持,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,及时总结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,帮助学生解决困难,督促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各阶段工作。

2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采用校院二级管理制,项目由申报学院具体管理。各学院需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,确保项目成员的工作量和完成质量。项目中期检查后不允许对项目成员进行调整。

3、本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于2024年11月开展,结题验收于2025年4-5月开展。其中国家级、省级大创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,校级大创项目由申报学院统一组织。

4、为切实加强项目管理,所有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保留研究进行中的过程材料,包括软件的源代码、调查报告的问卷、调查的原始数据、实验记录及实验数据、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过程图片、创业过程图片。调查报告类应保留至少2000字的访谈材料或至少30份的调查问卷材料和15张以上调查访谈过程中的照片,实物制作类需提供实物模型原件、三张不同角度拍摄的实物高清图片及 2-3 分钟的视频录像(录像内容需说明实物特性或功能),实验类应保留至少90学时的实验记录表及15张以上的实验相关图片,15张以上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过程图片,15张以上能反映创业过程的照片。这些材料都将作为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时的必备材料。

5.项目经费待通过校长办公会后,由项目申报学院前来领取经费预算表,填报经费预算表的时间另行通知。

6.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料、实验材料、试剂、配件、测试和交通等业务费,以上所有支出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,按照学校要求严格经费管理。

四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陈老师、胡老师,办公电话:0791-83847627,电子邮箱:jxstnucxcy@126.com,办公地点:红角洲校区行政楼C423室。

附件:2024年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立项项目一览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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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创业学院

2024年7月14日

电话:0791-86395291

信箱:jxkdcxcyxy@163.com

地址: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589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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